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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電子公布欄

法務部(檢察司)科員1名甄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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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機關名稱:法務部(檢察司) 二、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三、 職稱:科員 四、 職系:司法行政職系 五、 名額:1名(預估缺) 六、 工作地點:法務部(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0號) 七、 資格條件: (一) 大學法律系(所)以上畢業。 (二) 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敘或曾敘司法行政職系職務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 熟悉電腦操作(Word及PowerPoint)。 (四) 最近3年以上考績需1年列甲等、2年列乙等以上;但僅具2年以下考績者,均需列乙等以上。 (五) 最近3年無懲戒或懲處紀錄。 八、 工作項目: (一) 辦理人民陳情業務。 (二) 查賄獎金之審核、發放與核銷。 (三) 槍礟、彈藥保管、銷燬業務。 (四) 輪流擔任會議紀錄。 (五) 檢察行政(檢察行政法規修法、單位會辦)業務。 (六) 其他交辦事項。 九、 聯絡方式: 本職缺採紙本及線上「併行」方式報名(紙本及線上均須報名): (一)紙本報名: 1. 意者請檢附完整公務人員履歷表影本(請自現職機關人事室影印或自人事資訊管理系統列印)、自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105年至107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等證件,俾憑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等有關規定辦理。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 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檢察司科員」及上班時間聯絡電話、下班後聯絡電話、通訊地址,於108年12月3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0號法務部人事處任免科收。 (二)線上報名: 1.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部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2. 完成授權後,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105年至107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等資料(均為pdf檔)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資格符合者視需要另擇期面試或業務測驗,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錄用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另行於本部網站公告http://www.moj.gov.tw/lp.asp?CtNode=11658&CtUnit=456&BaseDSD=7。 (五)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1910189轉2723楊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1910189轉2350賴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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