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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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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國立臺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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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對象:國立臺北大學 補助金額:新臺幣40,000元整 補助日期:100年11月28日 補助用途:辦理第二屆法律研習營 補助項目:交通費(遊覽車費用) 補助單位: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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