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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教專案

「i幸福-選舉不買票、不賣票、要檢舉」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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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幸福-選舉不買票、不賣票、要檢舉」專案

103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法務部反賄選宣導專案 壹、宗旨: 因應地方制度法修正,各類地方公職人員任期調整為一致,103年11月29日預訂辦理地方公職人員九合一選舉,類別涵蓋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原住民區)長、鄉(鎮、市、原住民區)民代表及村(里)長等9項選舉,為我國歷年來規模最大且全面性的地方選舉。為將反賄選觀念,深入全國各地方社區、鄰里,以強化民眾拒絕賄選決心,並勇於檢舉賄選,本部結合相關部會規劃辦理各項反賄選宣導措施,期以提升民眾公民社會責任,建立反賄共識,並勇於檢舉,減少賄選情事之發生。 貳、執行策略: 一、在資源聯結部分:結合中央選舉委員會、內政部等相關部會及民間力量,擴大宣導通路,強化反賄選宣導滲透力。 二、在宣導素材部分:澄清反賄選核心價值,提升公民社會責任,以貼近生活經驗方式,激發普羅大眾接受拒絕賄選的理念,並進而檢舉賄選情事。 (一)主視覺及宣導短片內容:創新宣導主軸,以貼近民眾生活經驗的小故事方式,讓民眾與反賄選宣導價值建立關聯性,吸引民眾關注,從而接收反賄選相關訊息。 (二)廣播帶內容:錄製民眾可朗朗上口傳唱的反賄選主題曲及廣播帶插播卡,讓反賄選宣導工作更活潑多元,深入民心。 三、在宣導管道部分:廣泛運用各類宣導媒體,如電視、廣播、網路、平面媒體、跑馬燈、戶外媒體等,進行全面、密集性、涵蓋率高之宣導。 四、在宣導方式部分: (一)降低所屬機關人力負擔,避免辦理大型動員、單一性宣導活動,宜與地方活動(如民俗慶典、觀光活動等)結合辦理反賄宣導。 (二)以小而美、小而省的宣導方式,充份運用宣導網絡,以村里鄰、社區、學校、公務機關為單位露出反賄選宣導文宣,深入基層,推展反賄選觀念,並搭配查賄行動,剛柔並濟,營造全民反賄選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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