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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法律手冊

第四篇 捕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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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捕魚

阿章提著魚網向深水深處走去,今天已經是第二天了,每次都只有一些小魚小蝦,幾十斤也賣不了幾個錢,老闆已經聲明了好幾次,客人來山上,就是要吃點特別的,總是拿些「過山蝦」、「溪哥」這些東西出來,畢竟不能滿足客人的胃。他們要的是奇珍野味,都市吃不到的東西,如果要吃蝦,海邊的龍蝦可夠他們吃的。
儘管心裡氣得很,阿章仍然努力地拋網,希望會有好成績。這幾年,山上陸續開了很多的旅館和餐廳,來山上玩的平地人也突然多了起來。有時碰到連續假日,山上竟然還會塞車。而為了多賺一點錢,腦筋動得快的商人便鼓勵大家獵捕山豬啦、山羌啦,或是抓些涸魚、鉤吻鮭來賣,並且給大家不錯的價錢,村里人都因此賺了一筆。世明的新車、巧美的化妝品,很多人的生活都因此而改善。
但是最近不知怎麼搞的,以前網一拋下去,一定有幾隻大魚出現,但是現在常常好幾天看不到影子。老闆每次看到空空的魚婁,臉色就變得很難看,口氣也會變得很糟,偶而還會罵兩句「番仔!有了錢就開始偷懶了!早知道就不要給太多錢,免得他們都不工作!」可惡!他也不想想這些年來大家不知替他賺進了多少的錢,現在竟然這樣說,大家每天都幫他抓魚打獵,山裡的東西當然會減少,竟然還說我們懶,這些商人真是可惡!
把網子拉出來之後,阿章再度望著溪水發呆,在網不到大魚,我看這些小魚小蝦都不要了,餐廳也別去了,免得又得聽老闆的嘮叨。反正這些小溪哥,他是不會給多少價錢的。心意已決,阿章把魚網往肩上一背,一步一步向更上游走去,他知道再上去半里的地方有一個更大的池子,因為水頗深,通常大家不會到那裡去抓魚,如果現在過去應該會有好收穫才對。走著走著來到池邊,探了探水溫,蠻冰冷的,這正是高山魚需要的環境。觀察一陣子之後,決定由東邊的樹下拋網,這才斜西的太陽,應不會將自己的影子照在水上。
水裡突然嘩啦嘩啦一陣的混亂,有好戲看了,一步一步慢慢收起網子,逐漸感到網內的沈重。看著漸離水面的重網,臉上逐漸有了笑意,想不到這一次竟然一下網就有收穫,而且好像還蠻豐富的!這下老闆可不敢再囂張了,可得好好敲他一筆才行。網子收起來一數,有三隻大型的鉤吻鮭和七八隻還不錯的涸魚,肥美的溪哥和過山蝦更是中得幾乎壓壞了魚簍。丟掉了一堆小魚蝦,留下大魚在簍子裡,阿章就收拾魚網,背起魚貨往山下走去。
才剛走進餐廳,就見到老闆臉上兩團肥肉夾著一根煙,一邊遞上給他,一邊繞道身後試了試魚簍的重量,皮笑肉不笑地說:「阿章,你去那裡撿大理石啊,這麼重?我不賣石頭的喔!」阿章也不甘示弱,立刻用力放下背簍,轉身打開頂蓋對著老闆說:「把你的狗眼打開,這些東西會要你的老本錢的!」肥老闆頭一伸,差點嚇一跳,忙叫人趕緊抓到魚缸裡,這魚要是死了,價錢可就差了。只見餐廳裡起了一陣騷動,員工忙進忙出的在處理魚兒,阿章坐在旁邊的椅子上抽著煙,看著老闆從口袋裡掏出一疊大鈔,數了數,他點了點頭,老闆就把錢塞給他,示意員工貼出「新貨上市」的牌子,然後有一搭沒一搭的跟阿章聊了起來。
「唉!番仔,你是到那裡抓來那麼多的魚,該不會是自己養的吧!」「呸!你才是番仔,這魚如果可以養,大家都發財了,也不用抓得那麼辛苦,你不會抓魚就不要假會,多給我一些錢我自然會抓給你!」阿章頓了頓,吐口煙繼續說:「還有啊,你不要再叫我番仔,小心下次有更好的我就不帶給你,我知道別人也搶著要。」肥老闆心中暗罵,但仍堆起滿臉笑容說:「好好,不說就不說,阿章哥,你今晚要吃什麼,我請客!」「免了啦!幫我炒兩盤麵帶走,再拿一手啤酒,老婆孩子還在家裡等我吃飯呢!」「嗯,那就不留你了。」轉身到廚房叫到:「炒兩大盤海鮮麵,切一盤雞肉,打包喔!阿章哥要帶走。」同時起身向冰箱去取了半打的啤酒裝袋。
安頓好孩子後,老婆走到廚房去取了冰涼的啤酒,就著吃剩的菜,搬了張桌子到外面,夫妻倆就在屋外邊喝邊聊了起來。「嗯!這是今天的收穫,妳先收著吧!明天之後搞不好就會有很多人知道上游還有很多魚,大家都去抓,過不了多久魚又都會變少了!」阿章一邊得意的掏錢,一邊又感到如此下去,山裡的魚池早會被捉完,到時大家就跟著倒楣了。「不會那麼嚴重吧!我們抓了那麼久的魚,山上還不是有很多,不會抓的完啦!」老婆樂觀地跟阿章說,「妳不知道,這幾天我不是都抓不了多少魚嗎?妳上個禮拜還在說怎麼我拿的錢變少了,我今天是到水源地那邊去抓魚呢!」阿章有點懊悔。「平常大家嫌遠不願意去,現在下游的魚都快沒了,過不了多久,一定都跑到山上去抓了。」「沒有關係啦!你抓大的,小的給他放掉,他自然又會長大,又會生小魚,這樣就會一直有魚啦!」「可是餐廳老闆要很多的貨,就算我放走,別人還是會抓,老闆他不管大的小的都要,他還說,小的肉比較嫩,適合老人小孩;大的肉多,秤起來價錢高哩!」「真是死要錢,那你就叫別人盡量不要拿小魚就好了嘛,這樣大家都有的吃啊!」「說的也是,最近大家也都發現魚變少了,都害怕魚會被抓完,這樣說一定能被接受的!」阿章稍稍寬了心。「對嘛!來,好久沒這麼開心的喝了,先乾一杯吧!」「好啊!乾了!」
過了幾天的一個早上,村辦公處突然開始廣播。「各位村民,政府宣導護魚已經有一段時間了,為避免高山魚種消失,即日起禁止非法捕撈魚類,抓到的人也會移送法辦!……」正背著魚簍走在路上的阿章嚇了一跳,忙趕往村辦公處去看看到底怎麼回事。到了辦公處,見外面已經有了不少人在低聲交談,村幹事正在跟村民解釋廣播的原因,原來餐廳出售稀有魚類的事情已經引起了政府的注意,經過調查有很多魚都是由本村的人所售,因此這次特別加強了本村的法令宣導,並加強在各溪流巡邏,若被發現抓魚將會被移送法辦。此時大家已經開始鼓譟,有人認為不必管他,反正那些警察也不知道村民正在那裡抓魚,抓到了就往餐廳送,再來個死不認帳,他們在沒有人贓俱獲的情況下,也不能對我們怎麼樣嘛!有人則認為是該停止抓魚了,因為山裡的魚真的是愈來愈少。
阿章一聲不吭地回到家裡,肥老闆已經等在家中,看到他回來,立刻迎了上去。「阿章哥,怎麼這麼早,有貨嗎?」「別說了,你沒聽到廣播喔?」阿章懶得理他,肥老闆繼續跟他說,「這次不知是哪一個大官吃錯藥,說什麼要保育,都不想想我們這些苦哈哈的人還要吃飯呢!」「你會苦哈哈,我看你是來挖苦我的吧!」阿章沒力氣理他,「別這麼說嘛!阿章哥,我也是為了替大家的生活著想,以前警察都不會干涉,這次不管拜託還是送禮都沒用,他們還不准我們再賣,否則就要吊銷執照,那我們不是都跟著倒楣了嗎?」胖老闆不死心地說:「你們倒好,還可以去做別的工作,我所有的本錢都投資在店裡,教我不賣魚,難道要賣菜啊!」阿章聽了也笑了起來,暗想:「賣你身上的肉吧!大概還可以賣一個星期。」胖老闆見阿章笑了,知道有希望,便接著說:「這樣吧!你還是繼續抓,但是一次不要帶很多,免得被發現。這幾年我的店也有了名氣,不說人家也知道來吃特別的,我就先跟人家訂桌,你抓了以後立刻送來,我們來個現殺現吃,不留痕跡,同時價錢還可以提高一點,你也不吃虧,大家都有錢賺。」「可是這樣好嗎?抓到會坐牢的呢!」「哎呀!安啦!只要我們合作,小心一點,一定沒問題,就這麼說定了!」不等阿章回話,胖老闆用力地握了一下阿章的手,就馬上開車走了。
接著的日子裡,阿章仍然繼續在溪裡抓魚,只是現在不光明正大的天天去,而是在家裡等待胖老闆的電話,有時是三天後要,有時是一周後,但更常的情形是,有特別的客人今天要來,所以必須馬上去抓,阿章最討厭的就是馬上要,因為他必須躲躲藏藏,以免被發現。好幾次跟老闆反應,他只是聳聳肩說:「我也沒辦法,反正少不了你那份錢嘛!頂多下次小心就是了。」
雖然不願意,阿章為了一家的生活,仍然偷偷地在抓著山裡的珍貴魚類,胖老闆的店,也始終不乏指明要吃高山涸魚或其他受到保育的魚類,在已經宣佈封溪的山上,成為一大奇觀。

法律問題

在山上捕捉魚類是否犯法?

法律解析

答: 前面所提到的野生動物保育法也將魚類包括在內,而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也將高山涸魚列為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若有非法捕捉者,是要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及得併科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並且若於劃定之野生動物保護區內犯之者,依同條第二項的規定,加重其刑至三分之一。此外亦應注意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有禁止的規定,違反時,則須依同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處一千元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致引起嚴重損害者,則須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另外許多不肖人士,在高山溪流以毒物、炸藥、電氣非法採捕魚類,販賣到觀光區的餐廳,嚴重影響自然生態,漁業法第四十八條就有禁止的規定,如果違反該條的規定,依同法第六十條的規定,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我們的叮嚀

  高山上的野生動物如同前面所說的,都是非常珍貴的,不只是飛禽走獸,如鳥類等,如山羌等,連同水裡游的,也都是很值得珍惜的。如一般人所熟知的國寶魚─櫻花鉤吻鮭,是馳名中外的,是冰河時期留存下來的生物,所代表的涵意是台灣地區水質的純淨無污染,所以如果非法捕捉,不止是政府要加以處罰,如果消息傳到國外,對政府及台灣地區人民的形象,都會受刑嚴重的不良影響,實在不可不慎。
原住民坐擁美麗的河川,除應一同來保育河中的各種魚類,以永續利用外,其實政府也應該教導他們利用高山的特殊環境,養殖一些高經濟效益的魚類,如鱸魚等,增加他們的收入,使他們不必要再到外面的河川抓魚。同時我們也呼籲平地人,應該要有環保的觀念,傳統上的飲食觀念也要加以修正,不要滿腦子儘是在想要吃遍山珍海味,而是要做個地球人,愛護整個自然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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