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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法律手冊

第一篇 酗酒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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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酗酒的問題

做了一天的工作,達嗨覺得累死了,扛著工具,騎著心愛的野郎125回到家以後,看到大女兒拉琥蹲在門前的矮桌子前努力的寫著功課,老婆鄔瑪芙背著小海舒兒在屋外臨時搭起的火灶上準備晚餐,這一切都令達嗨覺得很滿足。拉琥看到爸爸回來了,興奮的跑起來迎接,達嗨也連忙脫下手中的手套,把拉琥一把抱了起來。
「搭瑪,累不累啊?今天怎麼回來的那麼早阿。」拉琥問著。
「喔!綁鐵的工作今天剛好結束了,老闆把工錢算給我,我就提早回來囉!」達嗨很高興的回答著,「你看,我還幫你買了你一直想要的水彩喔!是三十六種顏色的那種啊!你上了國中以後,就可以有自己的水彩了!」
「啊!謝謝搭瑪。」捧著渴望已久的水彩,拉琥的眼睛星星般的閃亮著,心裡想著,再也不必在每一次的美術課跟其他的同學借東借西,尤其是身為班長,面對其他的小朋友,總要編出一堆理由,說是忘了帶了、借給四年級的弟弟了,這回,終於有了屬於自己的水彩,看著手中的水彩,想著明天的美術課,不禁呆呆的出神了,達嗨看著懷中的女兒,滿是一臉得意的表情。
「拉琥,下來啦,搭瑪一天的工作很累啊!」鄔瑪芙突然一把從後面把拉琥拉了下來,這對父女才重新回到現實。
「快去洗手準備吃飯吧,搭瑪累了一天,要好好的休息一下啊!」順手拿起達嗨放在地上的手套跟工具,仔細的拍去上面的塵埃,鄔瑪芙知道這是一家賴以維生的用具,特別細心的收起來。
坐在門前的矮桌子吃著晚餐,達嗨突然想起了什麼似的突然跟鄔瑪芙說:「這是這個月的工錢,大概有三萬多元吧,你先把它收好,下個月五股這裡可能就沒工作了,老闆的意思要我到新店那邊去,那裡有新的國宅在趕工,應該很欠工人,我也希望可以到那裡去。」
「喔,那裡很遠吧?」鄔瑪芙問著,來到台北好幾年了,他一直是很安分的跟著丈夫四處工作,偶而工地趕工,她也會幫忙做一些調水泥、搬磚塊的零工,由於幾乎沒有休閒的時間,她對台北的概念仍然相當模糊。
「不會啦!喔都湃騎過去只要30分鐘。」達嗨刻意減少鄔瑪芙的疑慮,其實五股到新店,30分鐘怎麼可能到的了呢?
「那我就放心了。」鄔瑪芙回答著。
餐後達嗨去洗澡時,突然前門一陣機車的聲音,把這臨時搭建的木屋振的嘎嘎的響起來,鄔瑪芙出來一看,原來是丈夫平常一同工作的,同樣來自台東延平鄉的同胞,仗著剛領錢,來找達嗨快樂了,他們之中大部分都是還沒結婚的年輕人,因為達嗨年紀最大,又比較老實,平常都把他當大哥看待,每次同胞們要找樂子,總是先到達嗨家集合。鄔瑪芙看到這群人來,便知道他們是打著什麼主意,於是叫他們通通進屋裡來,五六個年輕人一走進屋裡,便把小屋都站滿了。
「大嫂,大哥他哪裡去了,我們來找他聊聊天啊!」為首的阿棟不好意思把大家的目的說明白,乾脆藉口找達嗨。
「阿並呢?怎麼沒有看到她呢?」鄔瑪芙想起了阿棟新婚不到兩個月的妻子,於是不待回答便先問了。
「她等下要來啦,公司今天加班。」阿棟隨意的回答著,眼睛仍然向著屋裡看,彷彿他口中的大哥隨時會從後門溜走一般。
「他在洗澡啦,等會兒就出來了。」
阿棟看到在一旁看著電視的拉琥,便順口問她。
「拉琥啊,今天在學校乖不乖阿。」拉琥回答著。「當然很乖啦!阿棟叔叔。」
「嗯!很好,這裡有一千塊錢,你去幫叔叔買半打稻綠,兩組維士比鮮奶。」阿棟很阿沙力對拉琥說著。「還有買你跟弟弟的飲料,找錢就給你當獎學金囉!」
拉琥很喜歡這個叔叔,因為每一次他叫自己跑腿的時候,總是留下一筆為數不少的零錢當「跑路費」,這一次叔叔好像特別大方,扣掉那些酒錢,足足還可以留下兩百多元,捧著一千塊錢,他迅速的奔到後面,拿了空瓶子,小小年紀的她,很早就養成帶空瓶子去買酒的習慣,因為她知道,若果不帶空瓶子,商店老闆會扣「押瓶費」,那麼她的「利潤」就會縮水囉!
望著女兒的背影,鄔瑪芙本要阻止,想到今天是發薪日,大家辛苦了那麼久,是該好好的輕鬆一下。此外阿棟不忘連自己喜歡喝的維士比鮮奶也買了,自然就不再攔阻,看著女兒的身影逐漸消失在巷口。
「達嗨大哥啊!乾杯!」、「來啊!」海舒兒大聲吆喝,他是眾人中最年輕的,國中還沒念完就因為打架而退學,家裡人要他跟著達嗨來台北工作,憑著年輕跟肯吃苦的性格,這幾年倒也賺進了不少錢,大大的改善了家裡的環境。
「我們來唱唱歌吧!」一群人中最喜歡唱歌的辛信率先高歌著。「我有一部摩托車,我的技術很不錯,前面沒有大燈,後面沒有煞車,真奇妙。」
就這樣一眨眼就要12點了,達嗨想到明天還要上工,於是跟大家說:「嗯!時間已經快要沒有了,明天還要去賺錢呢!今天這樣就好了吧!要喝的話,下一次小米豐收祭的時候,我們在故鄉再好好喝個夠吧!」「不要這麼掃興嘛!這樣好了,我們不要妨礙大嫂休息,我們去外面再好好喝他一杯,今天一定要盡興啊。」「對啊,今天就給他不醉不歸啦。」詏不過大家你一嘴、我一嘴的要求,又怕放任這群好兄弟們出去會鬧事,達嗨只好交代了一下鄔瑪芙,便跟著一起出去了。
「老闆,兩打台啤,小菜切好吃的。」來到這家位於工地邊的卡拉OK店,海舒兒便迫不及待的吆喝著,店主小高見是熟客上門,自是不敢怠慢,忙喚著,「嘿,同胞,好久不見囉,怎那麼久沒來捧場呢?我的生意都快作不下去了。」小高是個漢人,對於這些熟客,都習慣以此稱呼,但也是過去「山地同胞」的省略式稱呼,在不習慣原住民這個稱呼之際,「同胞」這個稱呼,倒也令賓主滿意。「你們要的馬上到阿,要不要先點幾首歌啊,最近有幾首不錯的喔!忘情水,還是鴛鴦蝴蝶夢,不要客氣啊!」「你忙你的吧,我們自己處理自己啊。」小高見狀招呼了一下就轉身往廚房走去,留下一群快樂的布農族兄弟恣意的玩樂。
「嘿,這是我們點的歌啊!」辛信不客氣的質問隔壁桌的客人。「你怎麼可以偷唱我們的歌?」隔壁桌正坐著幾個年輕小夥子,其中一人聽到辛信不甚標準的國語,低聲笑了笑。「死番子,國語不會講還敢唱卡拉OK。」聲音雖然小,說巧不巧的竟被剛上玩廁所進來的海舒兒聽到,他生平最痛恨別人稱呼他「番子」,當年打傷同學而遭退學也是因為被人當面指為「番子」的緣故,仗著幾分酒意,他走到對方面前高聲質問。「誰說的?」對方不理他,「哪一個說我們是番子的?」達嗨見狀立刻起身欲把海舒兒拉回來,但已經來不及了,海舒兒一拳打在桌上,把整張桌子打的飛起來,菜餚酒杯掉落一地,兩桌人同時站了起來,對方一個身上沾滿菜渣的年輕人怒罵道:「死番子,大家好端端的喝酒唱歌,你來鬧什麼場啊!」「還說,再說我就不客氣了。」海舒兒聽到了更加生氣,作勢就要打人。達嗨一把拉住他,忙連聲向人道歉,「年輕人不懂事,不要跟他計較,大家都是出來混飯吃的,這餐我請客,就這樣算了吧!」對方瞧瞧這一夥原住民人多勢眾,倒也不願意惹事,蠻不客氣的再怒罵幾聲,便要往門口走出去,辛信此時亦有點酒醉,忙起身攔在門口,似乎不願就此作罷。
「幹什麼?你想怎麼樣!」「幹什麼!你們罵誰番阿。」辛信這麼問著。「好狗不擋路,讓開。」一個年輕人一邊說著,一邊手上已經多了一個空瓶子。「年輕人不要衝動,看我面子吧!」小高怕出事,忙出來打圓場,兩邊都是附近工地工人,也是常客,都得罪不得阿。「好,就看你的面子。」手上酒瓶已經揮出,站在一旁勸架的達嗨不及反應,頭上鮮血緩緩流出,海舒兒見狀立刻發難,一場混仗就在瓶子跟椅子的助陣下展開。
等到達嗨醒過來,才發現自己置身在醫院的病床中,老婆鄔瑪芙芙在一旁,一種不詳的念頭閃過,問了問其他人的情形,才知道自己被人從後方以木椅打的昏了過去,不過對方卻有一人被酒瓶刺入腹部,現在正在急救,生死未卜,其他人都只是皮肉傷,所以都被警察留置在派出所中接受偵訊,老婆邊哭邊問究竟發生了什麼事,達嗨看著老婆,也不知該如何是好。

法律問題

萬一你因為與人發生刑事糾紛,而被警察帶到派出所訊問時,你該怎麼辦?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

達嗨等人究竟犯了什麼罪?

法律解析

萬一你因為與人發生刑事糾紛,而被警察帶到派出所訊問時,你該怎麼辦?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
答 : 達嗨等人自幼生長在民風淳樸的台東縣延平鄉,個性應該相當平和,與世無爭,所以阿棟等人在派出所裡,可以想像他們一定是很焦慮不安,同時因在外工作,舉目無親,心裡也會很無助,可能警察在問話時,也沒有時間去注意他們在問什麼,心裡所想的,可能只是如何能儘早回家而已,因此在回答問題時,可能不會深切注意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隨便作答,或附和警員的問話而已,可是如此一來,對於事實之真相,已經被模糊,將來知道嚴重時,要翻供變更說詞時,可能因無法舉證,而陷自己於危險之狀況中,萬一造成冤獄,更是遺憾終生。所以這個時候,阿棟等人在派出所裡,應該保持冷靜,聽清楚每一句話,瞭解問話的意思後,再仔細作答,是保障自己之第一步。 其次,政府為保障被告的人權,使被告能充分的答辯,避免有上面的情形發生,所以於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規定,訊問被告時,應先告知下列事項:

I. 犯罪嫌疑及所犯所有罪名。也就是有權利知道自己犯了什麼罪 ,以及那些罪的後果是什麼,須要受到什麼樣的處罰,以免因害怕而亂說話,以及避免公務員的濫權。

II. 得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

 III. 得選任辯護人。也就是阿棟等人這個時候,可以要求請律師為他們辯護。可是請律師往往要花費數萬元,恐怕不是每一個人所能負擔,所以法律又特別規定,如果所犯的罪是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如殺人罪)時,或被告因智能障礙,無法為完全之陳述時,在檢察官起訴後,法院審判時,審判長應指定公設辯護人為他們辯護。像本題阿棟等人,在派出所時,可以向警員表示要請律師為他們辯護,或者等到檢察官以殺人罪起訴,在法院審理時,再由審判長指定公設辯護人為他們辯護。

IV. 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阿棟等人如果認為那一項證據對於他們較為有利,可以證明他們的清白,或者可以得到較輕的處罰時,如打架打到一半時,達嗨這邊的人,有人突然懊悔,而向警察自首,打電話報警處理時,也可以向承辦警員說他們是自首犯罪,可依法減輕其刑。

達嗨等人究竟犯了什麼罪?
答:

 I. 對方有一人被酒瓶刺入腹部,現在正在急救,生死未卜,如果當時只有一人下手,且其他的人都不知道那個人會用酒瓶刺入對方的腹部,那麼這個時候,其他的人對於腹部被刺,生死未卜的行為就不必負責,也就是只要對於對方受到的皮肉傷負責而已,這個時候,其他的人,都只成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的普通傷害罪而已。如果持酒瓶刺人那個人,當時是基於傷害的意思,並不是要殺害對方的意思,縱使將來對方傷重不治而亡,那麼他也不成立殺人罪,而是成立同條第二項傷害致死罪。

 II. 如果持酒瓶刺人那個人,當時是基於殺人之意思而將酒瓶刺入對方腹部,且達嗨等人於事前均有共謀,欲置對方於死地時,則將來對方若因此而死亡,則達嗨等人既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雖然達嗨等人並未下手殺害,亦須負共同殺人之責任(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項),若對方經急救後幸好被救治,並未死亡,則達嗨等人須負殺人未遂之刑責(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二項)。

我們的叮嚀

很多人打架的時候,最好能勸和,如果沒辦法時,最好能遠離是非地,否則萬一有人被不小心打死時,雖然你當時只是在場,既沒有打人,也沒有與同夥要共同殺死對方的意思,可是警察還是會把你列為嫌疑人,而且如果提不出有利的證據,恐怕不容易洗清殺人罪嫌。

附帶一提的是,漢人雖是台灣多數族群,可是在與少數之原住民相處時,對於原住民仍然不夠尊重,隨便謾罵,反而讓人對漢人的無知妄自尊大,留下不好印象。所以多數的漢人族群,及少數的原住民族群,應本著相互包容尊重線的態度,摒除偏見及歧視,相互扶持,共創和諧的社會。另外原住民因環境、文化、生活上適應等因素,對酒的依賴性較為普遍,如能降低對酒的依賴,甚至予以袪除,相信原住民日後的社會、經濟地位將有顯著的提昇。

附錄: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二百七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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