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

新聞發布

矯正署准陳前總統展延保外醫治三個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
  • 點閱次數:2618
陳前總統於104年1月5日獲准保外醫治,一個月期限即將屆滿,臺中監獄為瞭解其目前健康狀況,1月29日派員前往其住處訪視,並聽取高雄長庚紀念醫院醫療團隊之評估報告後,製作受刑人保外醫治展延申請報告表報署。   矯正署綜合前述訪視結果與高雄長庚紀念醫院診斷證明書、病情評估表、醫療計畫書等,認其病況未明顯改善,仍符合監獄行刑法第58條「在監不能為適當醫治」與矯正署保外醫治審核參考基準第5點「病情複雜,難以控制,隨時有致死之危險」狀況,核准陳前總統展延保外醫治期間三個月,至今年5月4日為止。展延期間臺中監獄仍將派員查看陳前總統病情變化,以為後續辦理終止或展延保外醫治之準據。   陳前總統獲准保外醫治,係矯正署依監獄行刑法等規定以醫療為目的之暫時性釋放,病況穩定後,仍須回監服刑。按陳前總統係因龍潭購地收賄案、陳敏薰買官收受賄賂案、龍潭購地洗錢案及二次金改案元大併復華案部分等4案判決有罪確定,入監服刑。相關被告應繳之罰金及不法所得共約合新臺幣11億4,502萬9,387.94元。目前執行情形為: 一、 瑞士蘇格蘭皇家庫斯銀行及美林銀行帳戶內約美金2,261萬餘元(約合新臺幣7億1百萬元,即所謂海角七億),已匯入檢察官指定之帳戶。 二、 瑞士威格林銀行帳戶內二次金改案犯罪所得約美金1,700餘萬元,瑞士司法部已依檢察官請求,核准返還部分不法所得約合新臺幣2 億元,因陳致中提出異議,尚未匯回國內。 三、 美國司法部查扣拍賣位於紐約州及維吉尼亞州2 處不動產,得款美金189 萬元,檢察官已向美國請求分享其所得價款。 四、 查扣吳淑珍、吳景茂、陳致中、黃睿靚銀行存款共約新臺幣4,815 萬元(其中吳淑珍、吳景茂存款2,276 萬3,150 元已執行完畢、463 萬2,000 元業經法院裁定發還)。 五、 查扣陳致中名下股票37 檔(市值約新臺幣1,930 萬元)及寶徠等國內不動產共8 處,其中寶徠房產1 處,合意變價完成交易,稅捐金額待核算,故尚未執行完畢。   由上可知,陳前總統不僅其犯罪事證確鑿,經法院三審定讞,其被查扣之鉅額資產,亦證明其貪瀆程度。其保外醫治並非無罪釋放,更非其案件有冤獲得平反。少數人士對此大量證據視若無睹,猶稱陳前總統係遭司法追殺政治迫害,並將其帛琉洗錢案經特偵組以查無實據簽結,扭曲為所謂「海角七億」不存在。實則依其有罪確定判決已執行之金額已遠超過此數,為免有心人士繼續顛倒是非,誤導大眾,特此說明,以正視聽。

附件下載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