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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察署貫徹端正選風目標成立端正選風督導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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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已經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於八十九年三月十八日舉行投開票,並自八十九年二月十九日起展開競選活動。最高法院檢察署為貫徹端正選風目標,遵照行政院核定之﹁淨化選舉風氣實施方案﹂及法務部核定之﹁檢察機關執行選舉查察淨化選舉風氣實施要點﹂之規定,已於八十九年二月九日成立中央﹁端正選風督導會報﹂,並自八十九年二月十一日起,假最高法院檢察署會議室,定期召開會議。  一、會報成員:由檢察總長擔任召集人,會報成員除內政部、法務部、中央選舉委員會、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本署主任檢察官、檢察官、高等法院及分院檢察署檢察長等機關人員外,並邀請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陳教授志龍、文化大學新聞暨傳播學院院長、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曾常務理事肇昌、中國人權協會柴理事長松林共同參與,督導端正選風事項,並請最高法院檢察署楊檢察官兼書記官長世智擔任本會報執行秘書。  二、督導會報處理事項:  (一)督導各地執行會報工作之執行。  (二)審核各地執行會報陳報事項。  (三)有關各地妨害選舉事件情況報告之研判處理。  (四)研議解答各地執行會報工作上之疑義。  (五)受理妨害選舉案件之檢舉、自首。  甪其他有關事項。  三、各地方法院檢察署端正選風執行會報,定於選舉競選活動開始前十日內召集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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