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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政風業務功能建立廉能法務部研擬實施要點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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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研擬完成﹁各機關強化政風業務功能實施要點﹂︵草案︶乙種,草案共計十點 ,目的為推動興利行政,建立廉能政府,提昇行政效率,加強便民服務,樹立清明形象 ,希望透過機關首長之推動,讓機關施政之各項作為透明、公開、合法,建構一個優質的公務環境,使公務員能勇於任事,俟行政院核定後實施,屆時總統府、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及公營事業機關均將比照辦理。  本實施要點︵草案︶重點包括:  ◎各機關應定期實施問卷調查或辦理政風訪查工作,蒐集各界反應意見,作為施政檢討改進之參考。  ◎各機關應定期提出整體政風狀況分析評估報告,內容涵蓋:機關政風現況分析、問題所在及解決辦法、提昇機關整體滿意度或清廉度之具體改進措施等,辦理情形並提報機關政風督導小組追蹤管制管考。  ◎各機關政風督導小組宜每年舉辦政風座談會一至二次,邀請專家學者、社會人士與會,藉以溝通觀念及檢討施政得失,作為策進業務及政風工作之參考。  ◎法務部政風督導會報或機關政風督導小組,得洽請﹁採購稽核小組﹂提供稽核監督採購之報告,以瞭解各機關辦理採購之情形。  ◎各機關首長及各級主管應隨時對所屬進行考核,有違反相關法令之虞時,即採取必要之導正或防範措施。  ◎各機關對各界檢舉反應之弊端,應積極查證,查非事實者,應及時澄清。如涉有不法者,主動依法究辦;有行政違失者,應迅速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本草案係經法務部政風督導會報第九次會議討論,再綜整各委員意見後修正完成,近日將陳報行政院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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