矯正機關為維護收容人之身心健康,均設立專責衛生保健單位,對罹患法定傳染病或心神喪失者,應移送於附設之病監隔離收容,而所患疾病在監內不能為適當之醫治者,得斟酌情形,報請監督機關許可保外醫治或送病監、醫院診斷處置。為配合上揭業務上之需求,有效運用電腦系統掌握收容人之病歷及用藥紀錄,妥善藥品之管理,並透過網路傳遞管理資訊,本部爰著手規劃矯正機關醫療業務管理資訊化作業,並於89年開發完成「獄政衛生醫療子系統」,配合獄政系統實施機關逐年推廣,截至93年完成全國各矯正機關之推廣事宜。   「獄政衛生醫療子系統」係採分散資料庫,主從式架構建置,系統主要含括作業項目為:掛號、病歷、診間、藥品庫存、檢驗、內外藥袋及病歷列印作業、管理報表、報部報表、基本資料維護、系統維護管理等10大子系統。   「獄政衛生醫療子系統」係提供全國49個矯正機關衛生科同仁、外聘醫師、藥檢師及護理人員使用。系統著重於矯正機關藥品管理,可快速掌握藥品庫存、使用期限,避免資源不當浪費;而收容人醫療與用藥、病歷紀錄,移監時亦可透過網路傳送至新收容機關。另為減少各矯正機關費時耗力之報部統計作業,於94年增加報部報表功能,提昇主管單位業務查核及管理之效能。因應矯正機關收容人納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規範,本系統將依矯正署業務決策,進行規模調整之規劃,並於101年元旦如期如質順利完成收容人納保之任務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