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

就業資訊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約聘助理研究員1名甄選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
  • 點閱次數:4683
  • 機關名稱:法務部(法律事務司)
  • 職務列等:無
  • 職稱:約聘助理研究員(預估缺)
  • 職系:無
  • 名額:1
  • 工作地點:法務部法律事務司(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30號)。
  •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法律系所畢業。
  2.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3. 具備英檢中級程度以上尤佳(請附相關證明文件)
  • 工作項目:
  1. 進行仲裁法研修事宜,召開專家學者研商會議。
  2. 辦理民法親屬編有關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贍養費、未成年子女扶養費、退休給付權利之分配、父母懲戒權等相關規定修正研議評估及法制作業事宜。
  3. 研議行政罰法修法意見及相關配套措施,召開專家學者法案研修會議。
  4. 研修鄉鎮市調解條例,辦理法制協調、彙整及後續法制作業程序。
  5. 配合「臺灣開放政府國家行動方案(2021年至2024)」,進行公私協力,完成政府資訊公開法宣導教材及收費標準研修作業。
  6. 完善公益信託,配合立法院審議,研擬制定及修正相關授權子法及配套措施。
  • 聯絡方式:
  1. 意者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簡歷、最高學歷證書、相關證明文件及自傳,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法律事務司約聘助理研究員」及上班時間聯絡電話、下班後聯絡電話、通訊地址,於1121221日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0號法務部人事處考訓科收。
  2. 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3.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 本次徵才均由本部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部得予從缺。
  5. 資格符合者視需要另擇期面試或業務測驗,並視成績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錄用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另行於本部網站公告https://www.moj.gov.tw/2204/2645/2694/2695/。
  6. 本職務月酬標準為376薪點(折合金額為新台幣48,767元),本職缺聘用計畫期間自11311日起(以實際到職日為主)1131231日止,另由機關視工作表現情形決定是否續聘。
  7. 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19101892735馮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19101892202張專門委員。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