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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職掌
法務統計屬業務型統計,法務部公務統計方案依據法務部組織法、統計法、統計法施行細則、各級政府及中央各機關統計範圍劃分方案及其他有關法令訂定。 目前蒐編範圍為法務部暨所屬最高檢察署、高等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地方檢察署、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各分署、法務部矯正署及所屬監獄、少年矯正學校、看守所、少年觀護所及戒治所。 主要包含檢察統計、矯正統計、司法保護統計、行政執行統計等四大類。
  • 1.檢察統計: 包括各級檢察署刑案偵查、執行及其他案件辦理經過及結果之統計。
  • 2.矯正統計: 包括各類矯正機關收容人之入、出與特性複分類統計,以及撤銷假釋統計。
  • 3.司法保護統計: 包括執行成年觀護保護管束業務、易服社會勞動、犯罪被害人補償事件及更生保護工作之統計。
  • 4.行政執行統計: 各行政執行機關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逾期不履行之強制執行業務之統計。
以上統計資料之蒐集、彙編,經由本部及所屬機關統計單位電腦化連線處理,構成一個完整之蒐編體系,以利產生更深入之統計分析,提供政策制定與推動之參考。
法務部統計處分三科辦事,各科名稱及職掌如下表所示
單位
業務執掌
檢察統計科
檢察統計
全國毒品緝獲量統計
性別統計
統計資訊
矯正統計科
矯正統計
廉政統計
法醫鑑定統計
統計調查
法務公務統計方案修訂
綜合統計科
行政執行統計
司法保護統計
統計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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