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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民國113年4月29日衛授國字第1130461272號

修正「罕見疾病醫療照護費用補助辦法」第3條第1項第3款所稱「確診疑似罕見疾病之檢驗費用」之「罕見疾病國內確診檢驗項目及費用」,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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