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財政部民國112年8月29日台財產管字第11200270230號

修正「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交換辦法」第7條條文

回頂端